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林国凯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5〕021115号
林国凯: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准予林国凯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从福建美亚柏科司法鉴定中心变更为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执业证号:350222004122。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09月0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