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福建志远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3〕021607号
福建志远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你单位变更章程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