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陈少毅行政许可决定
发表日期:2024-06-25 10:37 字体显示: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陈少毅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4〕020830号

陈少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陈少毅律师的执业机构从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德和衡(厦门)律师事务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0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