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刘子璎行政许可决定
发表日期:2024-12-31 17:29 字体显示: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刘子璎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4〕021736号

刘子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专职律师执业。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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