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顺利实施,规范个人破产咨询辅导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和服务质量,现将《厦门市个人破产咨询辅导服务规程(草案)》全文在厦门司法行政网(http://sf.xm.gov.cn)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5年10月2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邮政编码:3610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咨询辅导服务规程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j_xx@xm.gov.cn。
2.关于《厦门市个人破产咨询辅导服务规程(草案)》的起草说明
厦门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