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废止《厦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程序规定》的通知
厦司规〔2025〕3号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废止《厦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程序规定》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根据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厦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程序规定》(厦司规〔2020〕1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厦门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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