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司法局关于潘宝珍变更执业机构的决定
厦司许决〔2024〕3号
潘宝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准予你执业机构由厦门市禾山法律服务所变更为厦门市银海法律服务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工作。
厦门市司法局
2024年0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