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郑传斌行政许可决定
发表日期:2021-09-09 08:53 字体显示: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郑传斌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1〕021052号

 

郑传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决定如下:准予郑传斌的执业机构从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变更为福建省厦门市云尚公证处。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09月0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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