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福建省厦门市云尚公证处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行决[2026]020293号
福建省厦门市云尚公证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福建省厦门市云尚公证处机构住所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2层288室变更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618-1号228室。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0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