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规范个人破产咨询辅导活动,细化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中关于咨询辅导制度的要求,明确咨询辅导的具体流程、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等,向债务人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厦门市个人破产咨询辅导服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二、目标任务
明确个人破产咨询辅导的实施主体、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和服务内容,旨在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咨询辅导体系,帮助债务人了解个人破产制度规则,规范申请材料和流程操作,保障个人破产程序有序高效推进。
三、工作进展
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个人破产制度实施需求,起草形成《规程》草案;广泛征求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市中院、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等单位意见,并通过厦门司法行政网向社会征求意见;《规程》草案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后,2025年10月28日,经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议通过。
四、范围期限
《规程》适用于市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或者其认可的组织开展的个人破产咨询辅导服务,覆盖所有拟向人民法院提起个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五、主要内容
《规程》共16条,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明确服务主体与方式
市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或者其认可的组织承担个人破产咨询辅导工作,并明确可以通过志愿服务、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法律、会计等专业人员,为申请人提供咨询辅导服务。
(二)规范咨询辅导流程
细化咨询辅导流程,具体包括咨询服务登记、线上咨询服务、辅导服务申请、组织线下辅导和出具辅导报告五个环节,并明确市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三)细化服务内容与要求
辅导内容包括基础普法、组织面谈和立案指导,其中面谈交流应当形成面谈记录,如实反映申请人本人及家庭信息、负债原因和经过、财产、收入和支出等相关内容。市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和需求出具相应报告。
(四)加强档案台账管理
建立咨询辅导档案台账,对咨询辅导档案进行编码排序、分类管理,及时、准确、完整、规范记录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确保所有服务事项的可追溯性。
六、主要亮点
1.流程标准化。构建“线上+线下”全链条辅导体系,步骤清晰、操作便捷。
2.服务专业化。引入法律、会计等专业力量,助力债务人依法合规开展个人破产申请。
七、注意事项
《规程》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辅导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存在虚假申报、隐瞒财产等违法违规线索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关键词诠释
个人破产咨询辅导:市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或其认可的组织,为拟申请个人破产的债务人提供的法律宣传、流程指引、材料梳理等服务。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厦门市司法局破产事务管理处,咨询电话:0592-2367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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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日期:2025-11-07